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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人试管的政策
有嫂子在咨询关于军人不孕不育的相关事宜: @无关风月嫂子:结婚三年还未怀上宝宝,不知道是不是不孕不育了。朋友建议我们去医院检查,但是检查不孕不育是件难以启齿的事情,我和老公都不愿意去,我想知道不孕不育一般是男方引起的还是女方引起的。如果真是不孕不育,那怎么参加部队的治疗?盼解答。 关于军人军属不孕不育 这个问题还真的挺常见 路人嫂子也发来自己的亲身经历 ↓↓↓ 国家卫*健康委员会2018年6月发布的《2017年我国卫*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新出*婴儿数为1758万人,比2016年减少63万人,出*率由12.95‰下降至12.43‰。与此同时,国内每年约有20万试管婴儿出*。专家分析认为,不孕不育是主要原因之一。 1、相关政策 所谓不孕,是指育龄夫妇双方同居一年以上,有正常性*活,在没有采用任何避孕措施的情况下,未能*怀孕。在不孕因素中,男性不育又占据了相当的比例。专家指出,导致不孕约有50%是男性因素,40%为女性因素,另外还有10%是共同因素或不明因素。 所以说,不孕不育不要怪罪到一个人头上! 经了解,军队患不孕不育症的育龄夫妇,自2013年起已经可以得到免费的集中诊治。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军委后勤保障部已联合印发《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常态化诊治实施方案》。 诊治对象 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集中诊治对象为:夫妇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夫妇双方都有*育意愿,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同地居住1年以上或异地居住3年以上未能怀孕*育,且无影响怀孕*育的重大器质性疾病,经过军队或地方三级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孕不育症的育龄夫妇。 从2017年8月16日开始,对患不孕不育症的军队育龄夫妇实施常态化诊治。 据了解,常态化诊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 1、新增了诊治对象,由现役军人扩展到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和士官; 2、扩大了保障范围,由初婚初育家庭,扩展到无子女家庭(含失独家庭)、再婚夫妻没有共同*育过子女的家庭,以及独*子女被依法鉴定为重度残疾、丧失独立*活能力的家庭; 3、增加了诊疗机构,由20家扩大为23家; 4、下放了审批权限,由团级单位逐级上报、军委机关下达计划,调整为旅(团)申报、军(师)审批、战区级备案、军委机关检查督导; 5、简化了诊治步骤,从“调查摸底—初诊筛查—拟制计划—下达任务—集中诊治”,调整为“调查摸底—初诊筛查—实施诊治”; 6、重新限定了免费周期,由限定在3个治疗周期以内调整为限定在3个取卵周期以内; 7、调整了经费保障渠道,从申请专项诊治经费,转变为纳入据实核拨的军人及家属医疗费用保障。 2、具体攻略 夫妇双方根据个人意愿可到军队体系医院或地方三级以上医院完成初诊筛查;对符合条件、初诊结果为不孕不育的军队育龄夫妇,凭不孕不育诊断证明材料到旅(团)单位计划*育管理部门填写《军队育龄夫妇不育不孕诊治个人申请表》,按就近就便原则,选择一家承担诊治任务的军队医院进行诊治。 经审批后,患者就诊需要携带批准的《军队育龄夫妇不育不孕诊治个人申请表》、本人有效证件、军人保障卡、结婚证、*育证明或*育服务单、病历等相关资料。 如选择诊治医院后因病情需要转诊变更诊治医院的,还应有战区级计*管理部门开具的《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转诊介绍信》。 3、费用报销 《方案》明确,经批准参加集中诊治的军队育龄夫妇,在诊治期间发*的门诊与住院的检查费、检验费、药品费、耗材费、手术费等全部免除。 关于费用方面,经批准参加不孕不育诊治的军队育龄夫妇,在接受常规治疗和辅助*殖技术诊治期间发*的门诊与住院检查费、检验费、药品费、耗材费、手术费等全部免费。 采取辅助*殖技术治疗的,免费限定在3个取卵周期以内。诊治期间发现有重大器质性疾病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案例 很多人比较忌讳这个不孕不育话题,大多都觉得难以启齿。 其实不孕不育不一定某一方的问题,也可能是双方的问题,女方会有卵巢不孕等问题,男方会有*殖器先天发育不良等问题,我们的建议还是去医院检查清楚,找出原因及时治疗,不要因为面子问题错失了治疗的好机会。 希望大家为了家庭和谐幸福,检查发现有不孕不育方面的问题时,请主动向所在单位计*主管部门咨询、申报,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拥有属于自己的健康宝宝。 其实有些也许并不是不孕不育 怀孕这事儿也不是一次就能* 主要还是聚少离多惹的祸 你们都是结婚多久*宝宝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