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人而异。如果GAY的父母不知情,可能会很宠爱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这样对GAY貌似不大公平。而且形式婚姻的持续过程中也有相当多的风险,最好的解决方法是悄悄地离婚,不告诉家人,表面上仍然维持婚姻假象,在双方父母家人面前仍然可以演戏。但在出现涉及法律方面的连带责任与义务时则可以规避(比如其中一方负债,另一方就不用偿还;或者其中一方意外身故,另一方不会分享遗产)
问:如果用的是GAY的*,那三方关系又如何处理(T、P、供精的GAY)
答:如果孩子是GAY的,那么可以不离婚,也可以离婚。但离不离婚都不能改变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任何法律都无法剥夺父母对孩子的亲子权。有的GAY希望孩子*下来归他,但事实上如果LES申请孩子判归自己,三岁之前基本上都会如愿以偿。离婚主要是为了规避形式婚姻中的连带风险,但如果这个GAY是孩子的亲*父亲,有的风险还是无法规避的。(比如GAY的父母*病需要钱,那么做为LES,自己孩子的爷爷奶奶是不能不管的。)因此建议不必离婚,给孩子一个有双倍爸爸妈妈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