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除国家规定的98天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天,男方增加护理假25天。产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半年平均工资计发,休假期间的津贴、补贴、奖金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
广西产假工资相关规定
广西明确指出,自新条例实施之日起,未休完原条例规定产假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修订条例的规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但由于各地政策不同,*育津贴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是广西各地产假工资相关规定汇编,可供参考:
城市 | 产假规定 |
南宁 | 广西南宁市对于女职工符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子女的不管是一胎、二胎还是三胎,在女性怀孕期间,男性可享受25天的陪产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多次使用。 |
桂林 | 广西桂林市女职工在怀孕、*育和哺乳期间,可以按照广西计划*育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帮助和补偿,比如在产假、育儿假,其薪资、福利待遇等都不变。 |
柳州 | 为了能让职工更好的恢复身体,柳州市政府规定难产或者实施剖腹产手术分娩的,可以增加15天产假,*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玉林 | 在玉林市怀孕7个月以上*产或引产的,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育津贴,难产的,增加半个月,*育多胞胎的,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
梧州 | 梧州市女职工*育多胞胎的,经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公司应当批准其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 |
北海 | 为了减少*育经济压力广西北海规定在婚假、女性员工产假以及男性陪产假期间,其工资待遇等方面都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育津贴。 |
百色 | 在百色市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个半月*育津贴,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个月,而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也可享受*育津贴半个月。 |
防城港 | 在防城港市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育保险,或者参加后中断缴费且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的,其从业人员的*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也就意味着,若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育保险,女职工因自身原因不符合享受*育津贴的条件,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
广西产假工资热点问题集锦
广西产假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一般来说,广西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不是工作日,*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果产假的最后一天是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产假顺延至节假日结束。
广西男职工是否有*育津贴
广西男职工缴纳*育保险后也有津贴,但一般是一次性*育津贴,即申报流产的,可以领取200元,自然分娩可以领取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可以领取2000元。
广西*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广西*育津贴领取条件主要*括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育或实施计划*育手术,单位按规定参加*育保险并为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