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分娩的孕妇,根据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等不同情况,可以享受不同的报销比例。如果是职工医保,*孩子时一般可以报销80%的*育医疗费用,同时可以报销100%的*育津贴;而居民医保最多可以报销80%的*育费用,其余费用需要自费。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分娩报销标准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又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作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可以为孕妇提供优质的分娩服务,在该院分娩的孕妇,还可以用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报销一部分分娩费用,如果你想知道,这两种报销标准是多少,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居民医保报销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的*育费用*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费用,所以只有居民医保的孕妇,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完孩子后,可以报销以下费用。
产前检查: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怀孕期间共可报销100元;
顺产:居民医保住院顺产定额报销400元,部分居民医保定额报销600元;
剖宫产:剖宫产按一般住院报销结算,低于400元的一般按400元补足,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非病理性终止妊娠不予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育费用的80%,另外20%由个人承担。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
1、产前检查门诊报销
参加城镇职工*育保险的,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产前检查,*括孕期检查、分娩、剖宫产费用,可报销400元;
2、*育津贴报销
参加*育保险的职工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分娩,可使用*育津贴报销费用,其中顺产报销比例为270%,难产报销比例为320%,剖宫产报销比例为420%,即女职工*育的检查费、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均由*育保险基金支付;
3、*育护理费报销
有*育保险的职工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育,一般可报销80%的*育护理费,主要是指女职工*育后的护理费、恢复费等,但这些报销标准适用于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只有在*育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才能使用。
以上就是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报销标准分享,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报销*育费用的前提,是参加本单位职工从为其足额缴纳6个月*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才能按照规定享受*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