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育保险报销政策最新消息!内附*育津贴发放标准!很多家庭都*了二胎,我们国家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实行了二胎政策。*了孩子后,可以报销*育保险。很多女性都购买了*育保险,那么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二胎*育保险报销政策
1、*育保险基金以*育津贴的形式对单位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7个月(含7个月)后自然分娩或7个月后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育津贴;难产或剖腹产的,享受半个月的*育津贴;多胞胎的,每多*育一个婴儿,享受半个月的*育津贴;3个月(含3个月)以下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的*育津贴。对于因病理原因在怀孕3个月内流产的,产假津贴为1个月。*育津贴按女职工分娩或计划*育手术前12个月的月平均*育保险工资计算。
2、*育营养津贴和围产期津贴。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在90天以上的女职工,可享受300元的*育营养津贴和700元的围产期津贴。
3、一次性*育津贴。原在单位参加*育保险的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去工作并符合计划*育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育津贴。流产400元,正常*育2400元,难产、多胎4000元。一次性*育津贴的50%。
4.*育津贴由公司补偿,保险女职工个人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奖金、福利费由公司支付。
5.计划*育手术费,主要*括因计划*育需要进行上环、流产、引产、皮埋、绝育、复通手术的费用,纳入*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育津贴发放标准
*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的缴费基数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不能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